必須這麼做,不這麼做不行。
可能會受到歡迎,可能會有學術價值,可能賣得很好,可能功成名就,也可能通通不會,只會賺不到錢,不受歡迎,思想淺薄品質低劣,但,還是必須這麼做。一切創作本身以外的事都與創作無關,以長遠的眼光看來,毀譽只是偶然,作品好壞沒有定論,即使有也仍屬偶然,創作只肇因於創作者想這麼做,必須這麼做。這是為何說「沒有藝術品,只有藝術家」,誠實的創作者只會,也只能,做出那件他必定會做的作品。那件作品是否高明,是否成功,卻非創作者自己能決定。其偶然的程度就像是我們無法決定自己的長相,作品是創作者心靈的臉,它的長相是偶然同時也是必然。
做出受讚賞的作品,只能如此回應「謝謝,那不過是我不得不做的」
做出被批評的作品,也只能回應「對不起,但我不得不那麼做」
I have to do so.
2010年5月30日
I have to do so
於 15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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